fjrigjwwe9r0nzcms_text_info:info
2012-2013年度連云港市文明單位評選工作現已啟動。文明單位是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,堅持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兩手抓,各項事業全面協調發展、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突出,在社會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,群眾滿意,社會認可,并經有關主管部門測評考核,由市委、市政府授予的綜合性榮譽稱號。
文明單位的主要標準、條件是:綜合效益顯著增強;思想道德風尚良好;單位管理科學有效;單位文化特色鮮明;創建活動深入開展;領導班子堅強有力。
按照《連云港市文明單位創建管理規定》要求,結合我市當前創建實際,在評選年度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得參加當年的評選:
1.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的;
2.發生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;
3.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故的;
4.單位員工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;
5. 存在嚴重的誠信缺失、交通違法行為的;
6.出現社會影響惡劣的黃、賭、毒、邪教活動和刑事案件的。
根據本單位的創建情況,對照上述標準,認為已基本符合文明單位條件要求,現已申報市級文明單位。歡迎本單位職工和社會各界人士監督。如有意見,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底之前向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反映。
連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監督電話:85803595。
連云港海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
2014年4月23日